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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8唯一官方网站不能提供化妆品进货台账河北新乐市一母婴护理中心被罚款1万

2023-11-11 20: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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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ng8唯一官方网站河北新乐市政府网31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新乐市牛牛母婴护理中心经营的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能提供化妆品进货台账,被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2023年7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新乐市**母婴护理中心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能提供化妆品进货台账。同日经主管局长批准后,此案立案调查。

  当事人新乐市**母婴护理中心注册于2019年3月12日,一直有进货查验记录,因忙于生意,台账本用完了,还没顾上买台账本和记录化妆品采购情况。

  证据一、现场笔录1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对负责人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的真实情况及当事人涉嫌不能提供化妆品采购台账的事实;

  2023年7月21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2023年8月1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新市监市听告字〔2023〕0022号),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了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要求。

  本局认为long8唯一官方网站,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其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long8唯一官方网站、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之规定,当事人已构成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行为long8唯一官方网站。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提供证据材料,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三)项“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依法可以选择的行政处罚种类和行政处罚幅度内,适用一般的行政处罚种类或者一般的行政处罚幅度。其中罚款的数额应当在从最低限到最高限幅度中30%以上部分至70%以下部分确定。”之规定,应对当事人予以从轻行政处罚。

  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经营者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二)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决定责令改正并对当事人作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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